广东建一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对河源市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抽检机构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 采购项目编号:GDJYHY2021-C042201
二、 备案登记编号:HPCG2021XH011A
三、 采购项目名称:河源市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抽检机构服务采购项目
三、 采购最高限价:人民币140万元。
四、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内用户需求书。
序号 | 项目名称 | 包号 | 最高限价 | 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河源市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抽检机构服务采购项目 | 子包1 (共485批) | 560753元 | 1年 | |
2 | 子包2 | 438813元 | |||
3 | 子包3 | 400294元 |
2.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投标人可选择个别包号或全部包号进行投标,但应对包号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如报价人选择全部包号进行投标,必须对应每个包号提交该包号的投标文件)。投标人投多个包号的,最多只能中一个包号。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表。若投标人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书面声明原件);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2.投标人或其实验室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计量认证CMAF或CMA认证证书,且具有(包含食品)的检验检测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前期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人提供承诺函);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及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信息报告须以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查询结果页面打印件为准,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记录名单: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以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上述两个网站的查询结果页面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提供报名回执证明材料);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 投标人应对所投包号的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否则作为其投标无效处理。
八、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1.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 5 月 31 日起至2021年 6 月 4 日期间09时00分~12时00分,14时30分~17时3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建一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300.00元/份,售后不退。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购买招标文件)委托书(原件)及其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则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3)前来购买招标文件的人员,须提供近三个月以投标单位名义购买了社保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备注:以上报名证明材料复印件用A4纸装订成册备注包号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备查;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磋商小组根据其投标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2. 联系人:殷先生,联系电话:0762-3861366
保证金汇款账号:
账户名称:广东建一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账户号码: 727672478457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河源大道支行
标书款/成交服务费汇款账号:
账户名称:广东建一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账户号码:44050174860800000407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源永祥路支行
九、 投标截止时间: 2021 年 6 月 10 日 10 时 00 分(当天09时30分开始受理磋商响应文件递交,逾期概不受理)。
十、 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永和路83号峰基大厦6楼602号室开标室。
十一、开标评标时间: 2021 年 6 月 10 日 10 时 00 分。
十二、开标评标地点: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永和路83号峰基大厦6楼602号室开标室。
十三、本次招标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出席开标会,并携带身份证原件以备查核。
十四、本次招标项目公告等相关信息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本招标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传真或电邮形式至采购代理机构释疑。
十五、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21年 5 月 31 日至2021年 6 月 2 日止。
十六、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梁先生 电话:0762-5686661
2.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建一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联系人:殷先生 电话:0762-3861366
地址: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永和路83号峰基大厦6楼602号室
十七、采购信息查询: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广东建一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1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