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平县内莞镇蓝州畲族村村容村貌提升项目邀请招标

浏览: 作者: 来源: 时间:2022-06-01 分类:招标采购公告

广东港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东建元工程有限公司、连平县建筑工程公司

1. 招标条件

连平县内莞镇蓝州畲族村村容村貌提升项目,已核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招标人为连平县内莞镇蓝州畲族村民委员会。依据工程建设的需要,委托广东建一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承担本工程的招标代理工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贵单位参加本工程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

2.1 招标人:连平县内莞镇蓝州畲族村民委员会

2.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一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3 工程名称:连平县内莞镇蓝州畲族村村容村貌提升项目

2.4 本工程预算审定价为2,120,230.96元。

2.5 工程地点:广东省河源市。

2.6 招标内容:按施工图所显示的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2.7 工期要求:120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2.8 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达到验收合格。

2.9 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3. 对投标企业和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2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取得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拟派项目负责1名,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持有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项目负责人须在2022年1月至2022年3月以投标单位名义购买了社保(已办理退休手续,则无需提供社保证明,但需提供退休证明相关材料);

3.4 拟派本项目专职安全员1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须提供在2022年1月至2022年3月以投标单位名义购买社保凭证)

3.5 具有执行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8 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说明:以招标代理机构于资格审查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提供招标公告发布日后任一天的查询截图或网上打印件扫描件)

4. 招标程序及时间安排

4.1 请于20220601日至20220608日(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在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永和路83号峰基大厦6楼602号室凭本邀请书领取招标文件。 

4.2 收到邀请函的单位,请于20220620日下午15:30前递交投标文件,同时举行开标、定标会议。投标地址: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永和路83号峰基大厦6楼602号室开标室。

 

温馨提示:

1.为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和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积极落实省委市委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方针,疫情期间只接受每家投标单位委派1名人员参加招投标活动,参加招投标活动的人员必须提供本人的“粤康码”、“行程码”,非“绿码”及近14天内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或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史等不符合防控措施要求的人员,不得参与招投标活动。

  2.参加招投标活动人员必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佩戴口罩,接受现场信息登记及体温检测,同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提交有关疫情防控的《投标人承诺书》原件(在公告附件下载)。

5. 投标人须知

5.1 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等,自带身份证原件备查,如未达到要求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6. 联系方式

标人:连平县内莞镇蓝州畲族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13825316899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一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女士            联系电话:0762-3861366  

 

 

                                     广东建一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2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