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国业恒兴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河源市金骏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河源市骏源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东源县涧头镇半岭沥、灯塔水(涧头段)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建设项目(一期),已核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招标人为东源县涧头镇人民政府。依据工程建设的需要,委托广东建一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承担本工程的招标代理工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贵单位参加本工程施工投标。
2.1 招标人:东源县涧头镇人民政府。
2.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一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3 工程名称:东源县涧头镇半岭沥、灯塔水(涧头段)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建设项目(一期)。
2.4 工程规模:本工程预算审定价为:¥3229099.93元。
2.5 工程地点:广东省河源市东源县涧头镇。
2.6 招标内容:按施工图所显示的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2.7 工期要求:150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2.8 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达到验收合格。
2.9 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2 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取得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1名,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省外企业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水利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
3.4 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水利类中级或以上职称)
3.5 拟派本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具有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岗位证书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6 以上拟派人员须在2021年12月至2022年2月以投标单位名义购买了社保(已办理退休手续,则无需提供社保证明,但需提供退休证明相关材料);
3.7 具有执行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3.8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10 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说明:以招标代理机构于资格审查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提供招标公告发布日后任一天的查询截图或网上打印件扫描件)。
4.1 请于2022年03月07日至2022年03月09日(三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在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永和路83号峰基大厦6楼602号室凭本邀请书领取招标文件。
4.2收到邀请函的单位,请于2022年03月11日下午15:30前递交投标文件,同时举行开标、定标会议。投标地址: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永和路83号峰基大厦6楼602号室开标室。
5.1 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等,自带身份证原件备查,如未达到要求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招标人:东源县涧头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1893373866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一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联系人:邱女士 联系电话:0762-3861366
广东建一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07日